
今天又一次来到城区中队,警察的一番开解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警察叔叔的普法行为叫好:
警察说:你这要罚款!
我很惊奇:为什么?
答曰:违章是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你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不能罚?
问:此三轮车是停在路边的,倘若它停在路中间,我们的通行权利如何得到保证?
答:你可以打电话给警察,但不能因为车在路中间就去撞它。
问:你罚了我的款,我认,但那三轮车主谁来罚他?
答:你这是单方事故,没有能联系到车主,如果他和你一起来中队,我们也罚他。
三个交锋下来,我知道我输了!
我说:俺撞的是人力三轮,又不是机动车,这也叫双方事故?
这家伙更狠,对我穷追猛打:你撞了水泥墩也是双方事故,你和市政是两方,你撞上树也是双方,另一方是园林局……
俺终于认识到了人家的伟岸,败下阵来。不过我的强项是不计时间、资金成本,我认罚!
但即使这样,警察还是没有给我开证明,让我先去保险公司拿损失鉴定单。哎,这世道,我清楚的记得保险公司人员是让我先去警察那拿证明再去损失鉴定的。
没关系,我就当锻炼车技的,到了保险公司,损失定额是200!可怜呀,倘若警察给我罚款200俺就真正的是自首了,好在到了中队,给了我一张50的罚单,我拿到事故证明是这样写的:
2008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左右,某某(男,年龄)驾驶苏k**号轿车由南向西左转弯行使至某镇某路某桥地段,与停在路边的人力三轮车发生刮擦事故,致轿车受损,某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特此证明。盖的章是“某某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请注意我所接受的处理都是最简易的程序,罚款是,保险理赔也是,即使这样也让我感到了如此的烦琐,换一个人早就中途退出了,但不经历事情的全部,谁知道下步等待你的是什么?
还有点要说明一下,城区中队的办理大厅里的复印是收费的,费用是1元/张。是当地市场价格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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