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从有网络以来,媒体的传播速度空前加快,有了ps技术后,各种移花接木的伎俩大行其道。而这两者的结合造就了如今纷繁复杂的媒介格局。
明星的裸照,我们已经审美疲劳。这种伎俩犹如第100个把花比成美女的作家。可如果这些照片没有被ps过呢?倘若那些照片是真的呢?
目前没有人怀疑照片的真假,当事人也没有否认。所以照片真实的可能性很大。对于男主角只一人,多名一线女主角的问题且不谈所谓的道德考量,事情是你情我愿,且在流出前没有伤害任何人,且非本人故意流出,所以对于明星本人,我觉得没有太大问题。可现实是不该流出的东西已经流出,这就给明星本人、相关家庭以及粉丝们造成了不良影响,当罪魁没有被发现的时候,所有人的目标直指明星本人,虽然未必正确,但却合情理。这里,我要将责任归咎于处于强势方,且对此事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媒体。
先说不久前的偷拍事件,当阿娇的偷拍照片被刊登在某杂志,各界人士纷纷谴责。不由得敬佩这家杂志的大无畏精神,面对诉讼肯定在他们的意料之中,而面对指责和压力也在情理之中,当局者不太可能想不到,但在这样的情况仍然敢于刊登,虽然这家杂志不怎么体面,但单就勇气来说,我是佩服的。
对于媒体来说,他们面对的难题是隐私与公众的尺度问题,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自然是人关注的焦点,所以相关报道也就无可厚非,包括那些捕风捉影的八卦新闻。但穿衣解带显然是个人隐私,不得侵入。而如今观众的口味变了,不但要听八卦,还要来点实料的,媒体在其中的难还真是让人同情的,作为普通看客,我对媒体是同情的,但如果站在明星的立场,似乎有无尽的委屈。
明星,在眼球经济的今天,自然需要广泛的关注,这是明星生存的基础,但这一基础的获得需要同时放弃许多私人空间以及各种无尽的骚扰,比如强吻、熊抱之类。其中的尺度把握也难坏了明星。倘若所有的尺度都是当事人可以把握的,那么无论如何,这都是本人自己的选择,无论好坏,都说得过去。但这次的“艳照门”事件是个全新的事件,面对新问题,显然明星们只有被动接受的份。而媒介在其中的作用让事件更加复杂,影响更加恶劣。虽然照片的传播在网上且是论坛传播,但此后的转载、新闻却是各大门户的杰作,后来的电视、报纸媒体的跟进也让事件传播更加迅速。
偶然看到刘墉对于此事的一篇文章:
“使我想起三十年前当电视记者的时候,「友台」一位女主播跟男朋友闹翻了,后者居然把他们作那件事的照片四处寄给新闻圈的人。
我有位同事也拿到了。当时好奇,要他借我看看。那平常满口黄话、一嘴八卦的同事居然没吭气。后来才知道,他早把照片寄回给那受害的女主播。事情很快地平息,虽然各媒体都有照片,但是没半张上报,几乎全部还给了受害人。”
看到了这么件事以后,我在想当时的媒体是怎么个状况呀,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呀!
媒体应该是高屋建瓴的引导而不是一味的迎合低级趣味,窥探别人隐私其实人人都有这样的情节,但理性人应该自制,作为媒体在其中应该起到清道夫的作用,起码不能助长人的这种劣性,对于压力承受最大的明星们应该给予鼓励、支持和安慰。
用刘墉的文字作为结尾:当幸灾乐祸的卑劣过去,同情悲悯的崇高总会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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